恭顺

由基督形象所唤起的恭顺,是在神灵光华笼罩下的情性举止之一,若正确去看待和理解,它实际上与古典德行观和现代市民的德行举止处于深刻的悖谬和强烈的对立。恭顺是基督教德行中最温良、最隐秘、最美好的德行。

在我们的生存核心之中,恭顺(humilitas[谦卑])是一种永不止息的内在脉动;它源于精神上的殷切——殷切于善与恶、美与丑、生与死。恭顺是基督神性的伟大活动在心灵深处的显现;在基督的行为中,神性自行舍去自己的威严和恢宏,进入凡人身体,甘当世人和芸芸众生之自由和幸福的奴仆。我们也参与了这一行动,当我们舍弃我们的一切自我,舍弃自我的可能价值和自我所看重的东西(自傲者总紧紧抱住不放),真正地“丢开”我们自身,真正去“献身”,对随后的一切毫无所畏,心怀信赖地参与神性的行动,上帝就会赐福给我们;一旦这样做了,我们就是“恭顺的”。真正“舍弃”我们的自我及其价值,毅然跃入那超逾一切自觉不自觉的自我中心观的令人胆怯的虚空——关键就在于此!你们并非不是什么,更非宁愿什么也不是,而的确是什么——对此,你们要敢于带着感恩之情表示惊奇!你们要敢于抛开内心里自认为属于自己的一切“权利”,敢于抛开自己的“尊贵”、自己的“功绩”、所有人的“敬仰”——首先是自己的“敬仰自我”,敢于抛开任何“理当”享有如此幸福的要求、以为幸福绝不是恩赐——唯有如此,你们才是恭顺的!

恭顺包含着尖锐的反题,它针对罗马廊下派明智的道德自傲态度,针对不是舍弃而是固持自我、自我“主权”和自我“尊贵”的行动方式。因此,恭顺也与18世纪的道德家,特别是康德“自律义务”的“恭顺”截然不同;18世纪的道德家并非不带细腻的相应感和认同感地重新接受了后期罗马市民哲学的生活态度。艾迪生(Addison)让他的“廊下派”说:“我亲爱的鲁齐里乌斯(Lucilius),我们的意愿是:在尊贵与幸福之间,宁要尊贵。”这个句子同时也表达了康德伦理学的一个基本思想。从基督徒的感觉来说,这个句子并不是对了一半,并不是错了,而是——魔鬼之言。恭顺之诫言道:每一幸福,即便微末至极,最为渺小的乐趣,只要触动你的神经,你都要衔荷接受,就像最为深切的极乐境界——它在你心中扩展,将你和一切事物引入上帝之光;你应感恩地承纳幸福,不可以为自己“应得”——哪怕只是些微。惠他人以爱之福乐,甚至善待不过偶然出现于我们面前的事物;甚至他人仅出于爱而为我们有所为,或事物偶然为我们效了劳(比如我们想坐时,旁边的椅子为我们效劳,或我们没带雨伞时出了太阳),世界为这些效劳提出一个所谓的“正义要求”——有比这些更为纯洁的爱么?如果有人偶然“公正地”对待我们,那就是说,世界上有正义之士——这还不值得感恩么?

认为基督教伦理诅咒一切自豪,诅咒任何对崇敬、功绩、尊严的追求,是不正确的。为自己的财富和资产而自豪,这是自然而然的。为自己的美、为自己妻子的美与身心康健而自豪,这是自然而然的。为自己的姓名、为自己的出身而自豪,这是自然而然的。所有这些类型的自豪都遭到斯多亚主义的诅咒;然而这些自豪恰恰是富有深意的,是合理的。这些财富充满人间气息,所以可为之自豪。魔鬼般的自豪只有一种,那就是把自己的道德价值当作最高价值而为之自傲,这是道德自傲或天使的恶习——堕落了的天使,法利赛人[1]将永远仿效的天使。廊下派以苦行主义的态度将前一种自豪判为毫无价值的虚荣心;但这种自豪是建立在对可“为”之自豪的事物的一种爱上的。在这自豪之中,还可以望一眼伸向远方的土地,望一眼路人友好而热情的问候神情,望一眼人身上的制服——所有这些,除了我们得为之自豪而外,还具有某种独特的价值。廊下派为了对付自豪而放肆地抛出的自傲(指道德骄傲),才是(也只有它才是)——从基督徒的感觉而言——构成Superbia(自我骄傲)和魔鬼之原的那种自傲。这种自傲无可救药地衰飒,使世界变得昏暗,使我们变得蒙昧,这种自傲使为自己而自傲的主体凌驾于一切事物和价值之上,最终使自傲的主体拥有完善的“主权”,从而俯视一切——包括俯视自己所刚刚获得的完全的空虚和无。这种自傲使我们步步脱开一切财富和价值(自豪允许财富和价值在自身中悄然而在),让人感到,就在同一瞬间,我们刚才还“为之”而自豪的东西已成为绝对自傲,为**裸的和掏空了的自我而自傲的一个“限定”条件;这种自傲的运动详细地描绘出通向基督徒有权称之为“地狱”的线路。真正的地狱是——没有爱。朝着爱之真空移动的,是自我骄傲——围绕自我不停转圈,而且圈越转越小,使价值意识越来越紧缩到纯粹自我。自我骄傲者具有关于自身的内在形象,而且对这一形象的内容也极为赏识,因为具有并赏识这一内在形象的,就是自我骄傲者;由于只追求“自足”和“无待乎外”,这一内在形象越来越幽暗,最终成为使骄傲者同自我理解、自我认识长期隔绝的媒介,而“无待乎外”则斩断使骄傲者与上帝、宇宙、人相联系的全部生命线。“我的记忆说:我做了这种事。我的自傲说:我可以不做这种事。我的自傲坚持己见。于是记忆让步了。”(尼采)。自傲使人日益孤陋,日益变得如莱布尼茨所鄙为的单子——变为一个déserteur du monde[遁世者]。

道德骄傲和自我骄傲难道不像一个在荒野中缓慢自戕的人么?

自我骄傲者自己太骄傲了,以致目中无人,鄙视他在社会中的角色和身份。他太骄傲了,以致无力虚荣。不过,虚荣只是可笑而已,并不可恶。虚荣之所以可笑,乃因为有虚荣心的人竭力想通过自己表露在外的优势去超过别人,却不知别人也在评判他。这样,就在爱慕虚荣的人有意弄才炫能以使自己优于众人,竭力使众人注意自己的同时,不知不觉地成了人类的一种隐秘的同感的牺牲品。他没有发觉,他向往权柄,却是臣仆,他追求非凡,却陷入平庸——只落得被人讪笑。爱慕虚荣的人只是浅薄而已,他的羞感不足。不足以驾驭他在欣赏自己的镜像时身上所带有的意向。但是,包含在虚荣内的隐秘的同感无论陷入什么迷津,也还是在给予虚荣一种已逝之爱的刺激。自傲缺少这一点;自傲与一切恶一样,有更深的东西。

倘若羞感暗暗接受了自傲者先验地蔑视的那种非己的价值标准,即超逾了表现自己的意向,这种竭力要把可见的优势隐藏起来的羞感,我们称之为“谦卑”。这种德行否定恶习;恶习是浅薄的,但这种德行同样也是浅薄的。因为,这种德行不过是在虚荣同羞感之间进行的一种比赛罢了,而且是羞感获胜。它的活动范围只限于社会;因而,绝不可将它与恭顺混同——恭顺是在世性的。

自我骄傲者是这种人:他通过不断的“俯视”而自我暗示,似乎他站在塔尖。当他个人第一次下降,他都盯一眼更深之处,以抵消他的实际下降,由于抵消得过头,反以为自己是在上升。他没有发觉,恰恰在他展眼幻想自己飘飘然于云端之际,时时映入他眼帘的深处却在慢慢把他拖下来,沿着他自身的视线方向,天使在慢慢“坠落”。但只要涉及的是可占有的价值和财富、职位和声望,只要举止时时与社会对照,这一视线方向就是有理由的。这种举止不过是傲岸而已,而存在之恭顺并不排除傲岸。中世纪前期典型的骑士和大人先生们就是这样,了不起的教皇们也是这样:既傲岸至极,又恭顺至极。这种混合是那一时代德行本质的一种特殊魅力。恭顺只排除旨在自身价值之实体的存在骄傲!这种存在骄傲才是恶魔,使人堕入地狱的恶魔。恭顺是德行;恭顺让谦恭之人在自身面前——并透过他自身而在一切事物面前越降越低下,然而又径直地将他引进天国。因为,恭顺正是朝我们自我的经线投去的绝对目光;这线条显得在引导自我,使之变成个体的理想本质,这条经线的端绪在不可见者之中——在上帝之中。恭顺是不断“在上帝之中”、“通过”上帝之“眼”看见自身,这实是“在主的眼中漫游”。在普罗旺斯开设尚爱[2]法庭的贵妇人在其条例里列出了这么一条:“情人的形象总在眼前。”对此无需“沉浸”,甚至不用“回忆”。相反,必须视而不见;这样,始终浮现在眼前的跃然形象才会稍稍暗淡。然而,对于真正谦恭之人,长久地呈现在眼前的“形象”也同样如此:他觉得,这个形象每时每刻都在重新勾勒吸引他又源于他自身个性的爱上帝之运动,并觉得此形象与他形影不离。在这一形象的伟大和光华面前,除了认识到自己经历的每一生命瞬间极其暗淡和渺小之外,他还能怎样呢?他越来越深地沉入他的意识之中,沉浸到这一神性的形象之中,他看见自己是卑微的;与此同时,这一美妙的形象事实上就在举他上升,携他看到上帝,他便在自己的本质实体之中悄然踏进天国。

恭顺是爱的一种方式。爱如炽热的阳光;只有爱才能打破坚冰——包含万般痛苦的骄傲用以紧紧缠绕日益变得空虚的自我的坚冰。爱用自己的魅力悄然将恭顺融入骄傲之心,使心扉敞开而将爱注入——还有比这更美妙的么?即使最骄傲的男人和最骄傲的女人,无论对什么事物,只要爱上了,也会殷切相待,并变得多少谦恭些。作为基督教之爱的最香花瓣,恭顺是最温柔的剪影——具有神性的圣爱在运动中留在人心灵上的剪影。这种对世界、上帝和事物之爱都来自上帝;“上帝中的爱”(经院学者的Amare deum et mundum in deo[在上帝之中爱上帝和爱世界])这种美好的自我贬损在为人的精神揩去固有的内障,把一切可能价值的全部明光灌注到心中。中魔似地注目自己价值的自我骄傲者必然栖泊于黑夜和冥暗之中。他的价值世界日益暗淡,因为每看一眼价值,在他都无异于偷窃,无异于对他的自我价值的掠夺。于是他变成魔鬼和否定者!他被囚禁在自我骄傲这一牢房之中;牢房四壁不停地增长,使他看不到世界的明光。当他皱起眉头时,你们不是可以看见那双贪婪、嫉妒的眼睛吗?相反,恭顺却睁开精神之眼去展望世界的一切价值。只有恭顺才使人获得一切!因为它的出发点是:没有什么是应得的,一切均为恩赐和神迹。它还可以使人感到,空间是多么壮丽,星体只要乐意,就在其中伸展,同时又不会散落;更值得赞叹和感恩的是,有空间和时间、光明和空气、海洋和花朵,甚至还有——它时时喜乐地发现——脚、手和眼,所有这一切,只有在它们稀少罕见或不为他人所有时,我们才能够领会它们的价值!谦恭吧——那你立即会成为一位富强者!无论什么你都不再“应得”——则一切都会恩赐给你!因为,恭顺是富有者之德,而骄傲是贫乏者之德。一切骄傲都是“乞丐骄傲”!倘若世界上确实有对恩典之迹的感受,有对神迹之迹的理解,那么,“什么也不愿受人赐予”,同时在认识上又什么也不愿纯粹接受的骄傲之人,又该如何感受和理解世界的意义呢?既然他只想看重自己所谓十二类知性范畴(更确切地说,他的十二种怪想和一般强制观念),他又怎能知道世界的本质呢?想入非非,以为自己的“天生的知性”在制定“法则”,以为除他自己之外再没有评判自身的其他“法官”,这样的人能理解世界的本质么?

恭顺是珍藏于心灵之中的艺术;在这艺术中,恭顺朗然显发,其天然程度较之单纯放任自流式的自在生活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克服天生的狭隘和迟钝方面,心灵之培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敛神收意,即集中精神和意志,有意识地离弃事物和自身。一切“理性主义”,一切“自我解放”、“自我评判”、“自我完善”的道德,都基于这一方向。另一种是精神和意志朗然显发(Entspannung),即伸展的方式,连连剪断寂然不动状态,自动地将世界、上帝、人及其他生灵束限于自身机体和个人自我的条条绳索,换句话说,是走与事物和上帝联姻的道路。谁走第一条路,谁就怕第二条路。前者不信任世界的意义和进程,不信任自身心灵的意义和进程,只信赖自己和自己的意愿。这种人的完美理想是:将自己和世界“掌握在手中”。走第二条路的人同样害怕第一条路。他毫无保留地信赖存在和万物赖以萌生的根基;于是他感到,要去“安排”一个令人生疑的世界,简直是发疯。他深深感到自己是世界的一部分,对这一世界充满热爱,因而这种人认为,下述想法实在荒谬:部分应该先从整体中造出比整体更好的什么东西来,而这东西也将他自己包含在内。但这并不是说,他较少看见和感到人们称为世界之“不幸”、“软弱”、“邪恶”、“无聊”的东西;相反,只有爱人者才确实为所爱者的不幸与软弱而痛苦。前一种人甚至对别人的不幸感到庆幸,因为别人的不幸使他感到自己毕竟好得多,并且还使他“有事可干”。但是,他并不在世界之根、本质、存在中去寻找这些不幸之根,而在其虚假的关注中,在他匆遽的冲动中,在他精神和肉体肌肉的紧张度中,亦即在其使世界贫乏的“注意力”中去寻找。后一种人先在自己的,然后也在别人的过度紧束的生活之中寻找这些祸根。对于他,至关紧要的是消除这种紧束(Auspannung)状态,亦即消除天生的“骄傲”,消除把世界和价值自然而然地聚集到自己的自我、自己的机体乃至每一亚种组织和每一小群体的作为,以便向世界本身及其根柢迈进——并从中悄然获悉完美。对于后一种人,至关紧要的是消除种种障碍,因为障碍把事物的整体存在和光明掩盖了。他将锚索砍断,彻底砍碎(因为这锚索把世界锚在本己的自我上),勇敢地扬帆起航;此时,他不再像别人那样害怕被滔天巨浪吞没,而是在发自事物根柢的新生活开始后,成为他所纵身其中的大海内在的力量游戏,并安然地与大海一道生活。

这是在完全自失的同时重新“在上帝中找到自己”的路;这便是道德上的恭顺,理智的纯“直观”。这样的朗然自发是极端的历险,是走向心灵的存在本身的大胆行动。那是对本己力量和价值的断然放弃,是纯粹的“把自己交给上帝”、“置身于基督的庇护之下”(路德);这是詹姆斯新近形象地描述过的。他在书中写道:他把《宗教经验种种》定名为“皈依”;他使人注意两种宗教类型的皈依:“意愿皈依”和“自献皈依”。他举出一大堆例子来说明,后一种类型的皈依的意义要比前一种类型大得多。即便在最基本的目的上,比如想到一个姓名,促使所愿事物出现的,就往往不是奋力,而是朗然自发。人们自语道:“干脆别再费心了,想想别的吧。”恰恰在这时,所愿事物自动到来。一切搏斗、一切“善良意图”(正如意味深长的谚语所说:“通往地狱之路”是由“善良意图”铺成的)的决定都已抛诸脑后,一切都交付给内心自生增长的强力(我们先前热切地寻找的东西,这种强力轻而易举地自动交给我们),就属于这种类型。[3]詹姆斯引用过一本题为《同基督一起在海上》的自传;该书作者为布伦(Frank Bullen)。有一次,风暴来临;在收外三角帆时,布伦跳到圆木上拴帆。圆木突然滑动,“帆从我的手中滑落,我也跟着翻滚下去,头朝下倒挂在白浪滔天、狂啸怒吼的大海上面,一只脚碰到了船头下面。但我只感受到永恒生命的狂喜。我就那么倒挂了大约五秒钟;然而我在这五秒钟内度过了整个的怡乐生命。至于我怎么把帆拴好,已记不得了”。“在拴帆”时获得的力量和永恒的重生包含一种内在的奇迹;这种内在奇迹是在彻底放弃“本己的力量”和每一最细微的尊贵时,从一种无穷无尽的力量储备之中产生出来的。这正是一切恭顺所追求的目标,虽然恭顺对此一无所知。

詹姆斯在其最近的著作《多元的宇宙》中写道:

路德确实是成功地冲破彻头彻尾自然主义自足(即古代道德)外壳的第一位道德家;[4]但他同时认为(大概他不无道理),这事保罗已经做过了。路德型的宗教经验导致所有自然主义原理和尺度的破产:这种经验表明,唯有柔弱,才是强大。人不能只靠骄傲或自足来生活。有这样一种生活:在它的光照之下,我们品格的自卫、卓异和一切自然地形成的流俗的伦理评价,都显得极其幼稚。老老实实地放弃自己虚幻的骄傲,丢掉以为依靠自身力量就能变好的幻想,这是通往宇宙深境的唯一门径。

……令人生疑的现象在于,在经历了极度绝望的短暂时刻之后,生命的新秩序又在我们心中悄悄出现。我们身上存在着辅助源泉,对此,亦步亦趋地遵循道德规则和严守律法的自然主义是从不理会的;我们身上存在着使自己喘不过气来的可能性,存在着崭新类型的内在幸福和内在力量——一种基于我们放弃本己意愿并让更高事物对我们产生作用的类型。这些新的生活力量显得在揭示一个比物理学和庸俗伦理学可梦想的世界更广阔、更宏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一切都好,尽管有一定形式的死亡,甚至正是因为有某种死亡,有希望和力量之死,负责、畏惧、鸡虫忧、个人功劳和价值之死,简而言之,有异端、自然主义、律法主义将其信仰和信赖建基于上的一切之死,这世界中一切都是美好的。整理我们的其他经验,甚至包括心理经验的理性,恐怕根本无法推论这些真正出现的特别的宗教经验。理性无法揣度它们,因为它们尾随在“自然的”经验之后,并使后者的价值发生转化,从而意味着与后者决裂。不过,当这些宗教经验真正来到时,在体验到它们的人的眼中,造物就大大地扩展了。这些经验表明:我们的自然经验、我们的严律道德和合符知性的经验,都只是人类全部经验的一小块碎片。宗教经验赋予自然更轻柔、更模糊的线条,它们为精神提供极不平常的可能性,为精神展示广阔的视野。

基督教的恭顺在现代市民身上发现了一种最愚蠢、最滑稽的舛误,即把基督教的恭顺这种敬神“奴性”、这种献给上帝的“遵从”之德当作穷人、弱者、卑人的“道德”。那种“王座跟前的市民骄傲”之习性,一切暴发户将“不可受人任何赏赐”视为“义务”的态度,就是说,那种先验地设定的完全的非存在感(Nichtseinsgefühl),必定导致这种迷误——这是不言而喻的,非存在感仅仅强调“自我获取物”的价值,即“依靠自身力量所获取的东西”的价值,并对每一位非道德上的盲人如此倡言。这些“市民人士”“想要有所成就”,即使在“骄傲地”对主子和国王表示不满时,还暗地里以之为尺度来衡量自己,他们知道些什么呢?他们怎么会懂得自愿的自我贬损呢?怎么会懂得那些本已是高贵者(他们并不知道自己高高在上,因为他们理所当然地置身高处)心甘情愿的自我屈尊呢?恭顺是自我贬损的运动,亦即自上而下降、由高走向低、上帝自主地降身成人、圣人降格为罪人的运动;这是精神之自由、坚毅、无畏的运动,精神自然是充实的,这种充实使精神本身非概念性地把握到自己,精神是不会“告罄”的,因为精神本身就是源源不尽的给予。奴者愿意给予和效力吗?奴者“愿为”主子,只不过因为财力不足,所以才在其主子面前屈膝,才为主子效力罢了。久而久之,屈膝卑躬惯了,他就成为效力的奴仆。与此相反,恭顺是生而为主者的一种德行,恭顺在于:不让理所当然的尘世价值,不让名誉、声望、奴婢的称颂进入心灵深处;恭顺者自己内在的头颅对不可见者低首,同时对可见者昂首。谦恭者在隐秘的殷切中践行其统辖,即殷切对待其统辖的对象。统治的意愿对谦恭者只是举止,对奴者却是中枢。乐意效劳对谦恭者是中枢,对奴者只是举止。

[1] 法利赛人(源于希腊文Pharisaios,意为“分离者”),公元前后两个世纪时犹太教内的一个派别;他们主张维护犹太教传统,《圣经》中称他们为言行不一的伪善者。在西方文学中常用以代指伪君子。——译注

[2] 尚爱(Minne),西欧中世纪骑士对(大多为已婚的、相当高贵的)贵妇人的神圣情感,这应是已从情爱升华而成的精神之爱;若一骑士对一贵妇人怀有尚爱,便是将她视作自己的理想对象并愿为她效死,这里采用音、义结合的译法。

[3] “恩典”这一概念的意义在这些体验中显然是根基。这一概念即使从因果关系上反过来意指“上帝的作用”无法成立,这一意义也是合理的。

[4] 这一论点并不符合历史事实,此处引文摘自戈尔德泰因(J.Goldstein)令人赞叹的译文,第八讲,莱比锡,1914。

展开全部内容
友情链接